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

十八羅漢

羅漢

「羅漢」是「阿羅漢」的略稱,本為梵語,因是比丘,果為羅漢。其意義有三: 一、「應供」:堪受人天尊敬供養。 二、「殺賊」:斷盡心中煩惱。 三、「無生」:謂已跳出三界生死。 佛教中,小乘一派,認為三界像火宅一樣的可怕,輪迴像冤家一樣的可厭,為了急求脫度自己,乃懇切學習「四聖諦」:苦諦、集諦、減諦、道諦。期望把生生世世的煩惱罪惡,都能掃除掉,永保心靈的純潔清淨,不墜生死輪迴,生命永恆長住於恬靜安祥的境界,佛家說證得無餘涅盤,就是「阿羅漢」。

十八羅漢

指十八位永住世間護持正法之阿羅漢。以其為應受人天供養之真人,故又稱十八應真。經典中有十六羅漢之記載,而無十八羅漢之說。最早畫十八羅漢者,有西元十世紀時之張玄及貫休,其後沙門覺範與大文豪蘇東坡皆曾對此頌贊,且蘇東坡所題之十八首贊文,每首皆標出羅漢之名,於十六羅漢之外,以慶友尊者為第十七羅漢,以賓頭盧尊者為第十八羅漢。實際上慶友即難提蜜多羅,為著「法住記」之人;賓頭盧即賓度盧頗羅墮,原已列為十六羅漢之首,此乃因不熟經典、不解梵語所致之誤。然因此而使十六羅漢逐漸發展為十八羅漢。自元代以來,多數寺院的大殿中皆供有十八羅漢,且羅漢像之繪畫及雕塑一般亦多以十八羅漢為主,自此,十八羅漢在我國遠較十六羅漢普遍。此外,另有加上迦葉尊者、軍徒歎尊者為十八者;西藏地區或加達摩多羅、布袋和尚,或加降龍、伏虎二尊者,或加摩耶夫人、彌勒二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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